游客 您好!欢迎访问悠游张家界旅游网!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旅游资讯 > 张家界本土新闻

十一黄金周期间张家界市城区新增设多个临时机动车停车场

推荐:张家界当地旅行社 关注:14次

     2012年“十一”黄金周期间,全国高速公路对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,自驾车旅游人次将急剧猛增。为做好“十一”黄金周期间的车辆停放服务工作,张家界市有关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及《张家界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》有关规定,决定于9月30日至10月7日在张家界市城区内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学校及街道两旁等场所设置多个临时机动车停车场(点)。 

 
    临时停车场(点)收费标准确定 
 
    据了解,临时机动车停车场(点)收费标准为:小车(载客20座及以下或载重20吨及以下)5元/次.辆,大车(载客20座以上或载重20吨以上)10元/次.辆。按次收费每次按12小时计算,计时收费每小时按3元标准执行。 
 
    经营者应设置明码标价牌 
 
    张家界市物价部门规定,各临时机动车停车场(点)应在停车场(点)醒目位置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,包括:车型分类、收费标准、收费批准机关、服务承诺及价格投诉电话“12358”等,接受社会监督。 
 
    同时,凡已经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并取得《服务价格登记证》和这次临时开放的停车场(点),均应严格执行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,严禁在“十一”黄金周期间超标准收费。 
【本文地址:

十一黄金周期间张家界市城区新增设多个临时机动车停车场

【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:本文出自 张家界旅游网 原创/编辑】 < 最后更新时间:2012-09-26 09:10:38 >

上一篇:张家界慈利县24日正式开通88.5MHZ和98.7MHZ调频广播电台

下一篇:张家界桑植大型水电开发工程即将拉开帷幕

热门张家界旅游线路